课程概览
本课概述了 B2B 业务流程中使用的主协议的新功能。
业务示例
Print Service Corporation 的一个客户具有典型的 B2B 结构,总部和四个子公司。
在此主协议中,根据产品折扣的特殊条件关闭。
将五个供方合同分配到使用主协议条件的主协议。
如果主协议中存在适用于已分配供方合同的条件,则会检查所有为已分配供方合同创建的可开票项目。
主协议概览

在培训系统中,组织单位由总部、北部开发、北部销售、销售、南部和南部开发等业务客户表示。
根据作为 CPU 和 RAM 的打印服务,所有业务伙伴都有自己的合同。标准开票和开发票流程将在没有新功能的情况下仅在合同科目一起运行。假设所有组织单位都有不同的合同科目,因为他们负有财务会计责任,因此无法在账单上提供通用视图。
通过引入主协议,组织结构中的视图可用于发票创建、折扣计算、发票付款和发票清单创建。
什么是主协议?
主协议 (MA) …
- 主协议是提供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是已定义未来合同通用条款的大型公司。
- 在 Convergent Invoicing 主协议 中,主协议专注于流程的开票方,主系统在 CRM 系统中创建主协议。
- 通用条款可以涵盖发票创建方面(布局、接收方、付款方、附加开发票清单...)和折扣(哪些服务具有降低的价格和优势)
- Convergent Invoicing 中的新主数据对象
供方合同可以参考一个主协议。
根据条件,通过其主协议检查可开票项目
后续流程由根据主协议进行可开票项目分析驱动。
提示
主协议是提供商与其他相关方(通常是大型公司)之间的合同,其中定义了未来合同的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可以涵盖发票创建方面(布局、接收方、付款方)以及折扣(哪些服务具有降低的价格和优势)。
ERP 中的主协议侧重于参考主协议的提供商合同的处理/开票方。属于此类供方合同的可开票项目,必须按照主协议中的规定和约定进行处理。实质上,应考虑可开票项目的发票和折扣。
签订主协议的原因在于,客户可以从通用条款中受益。借此,可以对可开票项目进行合并和协调处理。一个业务伙伴可以有多个主协议。

